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力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助力企业纾困落实土地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资〔2022〕2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资〔2022〕5号)等文件精神,应合作单位申请,经审核,拟对承诺符合减免条件的温州宝岛养生连锁有限公司(房产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泉巷龙泉公寓1、2幢205室,面积861.46平方米)2022年第一季度按文件减免20%(扣除6%税后实际应减免24943元);2022年第二季度根据该公司闭店40日进行减免,实际减免57950元。减免方式为“在下一期应缴收益中抵扣”。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6月10日起到6月17日止(期限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学校纪检室,电话86680328、86680069;电子信箱(E-Mail):jjs@wzvtc.cn;网上举报:廉建在线(http://ljzx.wzvtc.cn)在线举报。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