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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大学生支教收补习费合理吗,实践经费不足如何来解决——
  • 《温州都市报》社会实践要考虑成本吗?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12266   时间:2008年09月01日
  • (2008年9月1日《温州都市报》刘雪菲 胡正涛 报道)

    暑假期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三学生小胡回到台州临海老家休息,在当地遇到了这样一支大学生社会实践队:他们自称是“浙江师范大学暑期家教社会实践队”,主要实践内容是支教,支教时向当地参加学习的学生收取三百至七百元不等的补课费。收费的理由是“既能辅导学生又能增加收入,两全其美”。
      小胡与温州的同学说起此事,同学称温州也有出现过类似情况,四名年轻人以“温州某高校支教小分队”的名义,在茶山镇上租赁场地、招收学生,并收取数额不等的补课费。当被问及为何支教还收取补课费用时,这些年轻人表示,主要是为了解决开展实践活动的经费问题,同时也为了帮助小分队里的一名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

      支教,是否能够收费?开展实践活动,遇到经费不足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开补习班赚钱的形式来解决?有没有其他解决途径?小胡和许多学生在网络上,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一番讨论。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的学生小胡认为,社会实践的宗旨就是为了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如果跟赢利挂上钩的话,就有些变味了。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营销专业的学生小黄直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应该为志愿公益性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小潘的观点是大学生利用暑期时间通过补课赚取一定费用无可厚非,但不应该以学校实践队的名义来开展,否则很容易使部分群众对大学生暑期支教产生误解。还有部分同学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觉得实践经费不足是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现实障碍,如果能用补课的形式来补充活动资金,也未尝不可。

      暑假实践已接近尾声,不少学生在总结实践时提到,经费不足是一大难题。“现在愿意为社会实践队伍提供资金赞助的企业不多,企业往往更愿意以实物的形式赞助。”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学生小陈说,我市一家服饰生产企业为他们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实践队赞助了队服,队服有助于展现他们的集体形象,却对解决他们食宿问题没有直接帮助。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实践团的学生小周称,有时候学校补贴加上自筹的经费勉强维持了实践期间的费用,但算上实践活动后期的材料整理和成果册制作费用,还是有些捉襟见肘。多数实践队只能通过降低伙食费来省钱,有的队伍七八个人一顿午餐的标准为25元。

      有很多大学生实践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做了多方面的尝试,而非仅有补课一条出路。如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实践团的成员们在赴瑞安市为留守儿童开展支教服务前,募集了一批旧书旧报来卖,并用所获得的款项购买了文具、书籍以及其他教学用品,送给当地的留守儿童们。该校的陈忠浓老师介绍,今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部分实践队3000元至5000元的实践补助,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队的部分费用;对于一些下乡送医送药的实践服务队,学校还提供了三四千元左右的药品;在这样的前提下,食宿经费不足的则需要同学们想办法自筹或者拉赞助。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刘海明通过带领学生到泰顺开展实践活动,获得了一些解决经费问题的经验:一是帮助企业开展宣传,争取一定赞助;二是帮助一些商户或农民推销产品,获取必要的劳动报酬。实践活动也证明了这些方法都是学生力所能及的。他认为不能乱用大学实践队的牌子,开设培训班要符合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同时还要注意自己和补习生的安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生涯规划教研中心老师朱赛萍认为,大学生暑期实践应是一种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吃苦锻炼,如果资金全部补贴到位、硬件设施全部配备良好,那么实践锻炼的意义也就体现不出来了。她建议学生们,在今后的实践活动中,首先要考虑活动成本的问题,由负责管理财务的同学事先做好财务预算,活动开始前可以通过拉赞助、打短工等形式筹集一些活动经费。

      “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变相收费改善生活不可取。其实,食宿标准低、生活艰苦对于平时衣食无忧的大学生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体验。”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晓瑜不建议学生想尽办法去改善暑期实践中的物质生活条件,而鼓励他们尽量去克服这些困难,比如自己动手做饭烧菜来替代去餐馆就餐等。他说,经历过这些困难后,学生对生存、对劳动、对人生等方面都会有新的感受和认识,对社会责任感也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时,组织、协调、配合等方面的能力也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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