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发展阶段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技术交叉复杂性、产业演进复杂性、职业认知复杂性日渐突出。深化产教融合作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面临着政府主责尚未全面体现,校企之间主体价值、融合机制存在鸿沟,教师胜任力缺乏等矛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各主体应厘清产教多样资源融合复杂性、增强需求导向驱动下产教融合主体主动适应性,进而统筹协调实现产教融合异质主体协同联动,激活政府主责、院校主导、企业主体、教师主力,实现复杂多元主体关系重塑。
作者简介:方益权,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法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新机制研究”(VJA230009);教育部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新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23YJA880030)
摘 要:随着我国发展阶段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技术交叉复杂性、产业演进复杂性、职业认知复杂性日渐突出。深化产教融合作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面临着政府主责尚未全面体现,校企之间主体价值、融合机制存在鸿沟,教师胜任力缺乏等矛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各主体应厘清产教多样资源融合复杂性、增强需求导向驱动下产教融合主体主动适应性,进而统筹协调实现产教融合异质主体协同联动,激活政府主责、院校主导、企业主体、教师主力,实现复杂多元主体关系重塑。
一、现实映射:多重复杂性诠释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构建的时代内涵
深化产教融合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具有复杂性、交叉性、综合性等特点。特别是在新发展阶段,产教融合在校企技术知识网络构建、新旧产业结构交替、职业演进迭代等现实因素影响下,亟须在技术驱动、知识共享、模式创新上与区域经济社会展开“互动”,体现职业教育“适应性”。
(一)技术交叉复杂性引发深化产教融合系统连锁反应
科技创新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强大支撑。[2] 随着“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3] 科学技术已经在时空多尺度多层次上全面进入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双重复杂叠加时代,数字技术带来的人机融合程度的不断加深,并映射到职业教育各个层面,引起人才培养、研发创新、社会服务等活动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但是数字化全面突破、科技自立自强的过程不仅需要拔尖创新人才的基础性引领,还需要一线工程师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实现创新成果的现场转化和应用。深化产教融合需通过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在功能和资源方面融合与互补,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产业技术发展前景,将办学理念与技术变革思路相融,实现教育教学内容与技术应用的契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形成技术溢出效益。
(二)产业演进复杂性推动深化产教融合、破解合作壁垒
现代产业的变革导致社会内部分工的重塑。数字经济时代,生产格局网络化、分布式发展,产品个性化定制使得职业教育肩负着推动“中国制造”走向“优质制造”和“精品制造”的历史职责。[4] 职业院校,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面向区域内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要求开展部分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将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科技“生产力”,可推动和引领区域经济社会技术创新和技能提升。“产教融合”正是基于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连接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流程,集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素质培养、技能提升、科技研发、企业管理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行为或过程,通过教育行为对接产业发展,打破产与教之间的障碍和分歧,形成学校与企业间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共识,构建学校与企业之间双向互动和融合的深度合作体系。
(三)职业认知复杂性期盼深化产教融合、实现价值回归
智能化技术对现代职业所带来的影响不囿于旧职业的消亡、新职业的产生,更交杂着职业结构的变革。对于职业教育而言,职业是教育目标、手段及模式的载体,决定着包括产教融合在内的组织内活动的基本内容定位和核心发展逻辑。现有职业从技术性操作为主导向认知性提升转变,岗位也从操作型向技术型延伸。技术技能型人才工作时需要应用的科学知识越来越多,导致“技术红利与社会风险同在,智能增强与认知盲区共存,技术赋能与功能异化并现,人本身的局限性与科技的不确定性交互影响”。[5] 因此现代职业教育的实质是“面向职场需求”的专业教育,需满足“学生求职和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国家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建设需求”。[6] 深化产教融合正是通过产业组织与教育组织的融合,生产活动与教育活动的结合,将培养具有单一技能的人转向培养具备工匠意识、创新思维、工程能力和复合技能的“全面发展的人”,以体现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适应。
基于环境多重复杂性分析,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和类型教育适应性得以体现的不可替代方式,也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基础和必由之路。职业院校和企业需要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有机地将教学与平台、理与实、方法与内容紧密地结合起来,有效破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两张皮的瓶颈”。[7] 然而在深化产教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多方主体相关权利义务如何厘清、相关合法权利如何得到有效保护、相关的成本如何得以合理分担、所涉知识产权的权属如何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如何得到有效保护、教育系统与产业系统的合作层次如何进一步深化、多方主体合作的风险如何防范和分担等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由此,一方面造成职业院校对产教融合政策理解不到位,对企业需求把握欠精准,对担责追责有顾虑的“外热内冷”被动应对现象;另一方面致使企业将考量合作成本补偿机制置于首位,在激励机制不落地、学生留用不确定、技术技能吸收不稳定、职业院校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偏弱的语境中持“外冷内热”的旁观者与“开盲盒”矛盾心态。加之现行教育系统实施标准性、普适性的管理体系,造成地方、院校在产教融合中受到的约束较多,区域性特色难以体现;校企深化产教融合点对点的局部性、阶段性合作方式居多,推进产教融合呈路径依赖态势,有悖于将“产教融合、特色办学”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而从制度规范性角度分析,我国产教融合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可以归结为一种“自我复制与自我维持”的过程,并未很好地激发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并发挥应有的制度效应,主要表现为某些产教融合规范性文件中,产教融合相关目标逐渐偏移,功能趋于定式化,政策日趋呈现出一种制度固化的倾向,产教深度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其制度的“内卷化”倾向而发展缓慢,即呈现出立法滞后、制度功能定式化、制度内容复杂化和精致化等特征。[8]
二、理论阐释:复杂适应理论与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互契适配
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行为。其多元主体具有资源异质、规则多样、价值多重的属性,在特定经济社会环境中交互形成特殊场域,参与产教融合实践共同造就了主体的复杂关联状态。面对诸多问题,将深化产教融合投射在复杂适应系统“适应性造就复杂性”的理论视阈,有利于厘清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理论路径从而进行实践突破。
(一)产教多样资源融合的复杂适应性体现
适应性是一个生态学名词,指生物体与环境表现相适应的现象,复杂性则是社会演进过程的基本特征之一。[9] 杂适应性理论(Complex Adaptive System,简称CAS)认为系统演化的动力本质上来源于系统内部,微观主体的相互作用生成宏观的复杂性现象。其将“复杂”归因于特定动态互动网络系统整体演进无法由其中的个体行为预测[10],但是系统中的个体和整体行为能够根据微观或者集体事件的变化而进行异质资源融合,以便更好地在客观环境中生存。“适应”则将系统中的个体(元素)视为具有适应能力的主体,主体具有目的性、主动性和适应性,能够与环境以及其他主体进行主动、反复的交互作用。[11] 各主体亦是资源的集合体,其交互作用本质上是特定规则下资源集合的延伸[12],主体的适应性行为生成在一定程度上受异质性资源影响。[13] 各行动主体在主动探索系统内外部的资源信息、根据规则调整组织结构及行动模式中实现新资源持续涌现[14,15],面对复杂主体和环境做出适应性改变。[16]
产教融合作为政策、教育、产业协同推进的微缩行动场域包含院校、企业、政府的教育、研发、生产、行政等多样性活动,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生态系统。院校、企业、政府等子系统亦具有个体性、情境性和自组织非平衡。产教融合各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环境之间的联结形式较为复杂,资源来源渠道和类型多样,渠道涉及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高职院校及科研院所;类型则包括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成果等。深化产教融合,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需要资源深度融合,资源融合的过程即是行动主体交互联动、相互适应的过程。院校、企业、政府及其他组织在适应性行动作用下优化既有资源的结构、提升资源整体效用价值。因此,化解深化产教融合矛盾的关键是明确各行动主体的导向和定位,寻求共同利益,实现资源的深度融合。
(二)需求导向驱动产教融合主体主动适应
系统的演化具有其内在逻辑过程,本质上是系统从多主体行为及其关联结构到整体功能的组织与演化。[17] 多样性的存在是系统具有活力、创造力和进化能力的基础;异质性要素的存在则是系统能够形成一定秩序和功能的基本条件。在特定因素驱动下,主体会在其他主体或环境发生变化时将“自组织”与“他组织”进行统合,通过选择、学习、吸收、积累、再造过程,根据学到的“经验”改变自身结构和行为方式,促进自有资源持续更新,推动组织行动不断发展,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适应复杂创新环境。[18]
深化产教融合是以实现产业升级目标为牵引、职业院校自适应转变为基础、政府部门职能优化为核心的自组织转变过程。只有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产教融合才能有的放矢,真正服务产业与教育双向协同发展。职业教育是对受教育者实施的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是直面生活生产实际,讲究现实有益效果的一项教育活动。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重要环节,是职业学校根据所设专业,积极对接相关产业,形成产业与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态势。产教融合必然依赖于职业院校结合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需求、问题等,甚至需要各方相互融合,互相参与到各自的项目之中。在深化产教融合过程中,无论是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班,还是技术协同、职工培训,几乎所有的产教融合行动都围绕着需求与供给因素展开。如在我国产教融合实践中,职业院校需要精通技能的教师提升学生的技术技能水平,企业需要有理论素养的人才指导其突破技术瓶颈问题并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校内办厂、厂内办校、工人作为兼职教师、师生参与企业实习实践、协同技术创新,无不是站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所展开的。
(三)统筹协调实现产教融合异质主体协同联动
“每个系统的协调性和持存性都依赖于广泛的相互作用,多种元素的聚集以及适应性或学习”。[19] CAS是由规则描述的、相互作用的主体组成的系统,其中微观主体的适应性进化推动了宏观系统的层次分化和多样性[20],因此特别强调适应性主体的微观运行方式与宏观系统运行方式之间的协调统一。[21] 并且,任何特定的适应性主体所处环境的主要部分都由其他适应性主体组成,各类主体随着经验的积累,依靠不断变换其规则来适应其他主体及所处环境。在CAS中,任何主体在适应上所做的努力就是要去适应别的适应性主体[22],并且特定主体的活动效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他主体提供的、不断变化的情境。
深化产教融合是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在这一基本特征中,多元主体参与深化产教融合行动的重要前提就是能在职能或功能上统筹协调,包括一切有利于产教融合发展的资源、技术、人才、基地、学习、生产等,能纳入各参与主体的有效利用之中,甚至纳入产业与教育互动的体系之中。统筹协调首先是政府在推进产教融合中应当承担起来的重要职责——面对复杂多元的产教融合参与主体,政府在产教融合实践中承担着统筹协调、引导促进和监督评价等职能,具有“掌舵人”的角色特征,不容缺位、错位,应从规划、机制、部署到具体实施,全方位引导产教融合实现公权力主导和统一规划,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微观层面则侧重产教融合具体内容和举措覆盖面,所有的产教融合相关主体都是统筹协调的主体,根据各自所处的不同领域、职责以及能力范围,整合协调其他主体、资源,谋划部署产教融合计划和实践,推动经济产业与教育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三、路径突破: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构建中复杂多元主体的关系重塑
认识主体特性是分析主体行为的基础[23],适应性必须产生于特定的场景。[24]技术、产业、职业的复杂性演进削弱了“群体之间的相互分离”态势[25],产教融合应当由单一的政府主导下学校与企业双方“合约制”的模式转型为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深层次融合的“协作制”,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不再只是单纯的合作契约关系,而是协同育人的协作共赢关系(见图1)。
图 1 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复杂多元主体组织突破路径
(一)激活政府主责,提速深化产教融合进程
规则再造能够改变产教融合组织结构、激发创造性活力,打造产教融合适配复杂环境的适应性空间,形成产教融合的持续适应能力。在“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中,政府是产教融合的“掌舵者”和“划桨者”。政府对产教融合发挥着权威和统领作用,具有协调产教融合实施主体之间利益、规划引导产教融合方向、评估监督产教融合实施成效、支持推动产教融合试点创新等主责。若政府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责,可能导致合作障碍、资源配置低效及创新活动受限,进而阻碍产教融合进程的效率和质量。反之,如果政府能够有效发挥主导作用,将通过政策引导确保教育资源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提升项目执行效率,并通过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促进教育和产业界的持续创新。因此,政府不仅是产教融合的推动者,也是保障其质量和深度的关键因素,激活政府主责能够显著提高职业教育体系的市场适应性和前瞻性。
一是政府通过制定创新灵活的细化激励性政策对产教融合行动进行支持。引入产教融合激励机制,特别是细化和落实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统筹运用税收、土地、信息、财政、信用、保险等保障手段,切实支持和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尤其能够推动以多种方式拓宽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途径、深化“引企入教”改革、鼓励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等,进而促进高职院校和当地行业企业良性融合共生,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结构,制定和调整符合地方实际的产教融合政策。例如,对于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可以重点支持机械制造、自动化等领域的职业教育;对于科技创新活跃的地区,可以侧重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教育合作,等等。通过定制职业教育课程和专业设置、帮助本地企业与高职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定制化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方式,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政府发挥其组织协调能力,推动高职院校与企业、研究机构的深度合作,为产教融合提供实体平台。通过支持和资助建立职业教育集群、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行业前沿的实训基地和创新实验室等,可以让学生直接参与到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并支撑企业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此外,这些平台还应提供教师进修和企业员工培训的双向通道,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激活学校主导,坚守深化产教融合方向
学校公益性和企业营利性的冲突,是校企双方在产教融合中的主要矛盾。这一冲突的协调化解,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关键所在。当前,产教融合表面上呈现的“校热企冷”现象与实际上的“校冷企热”现实,症结即在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经济层出不穷,企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科技研发服务需求极为迫切,产教融合对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诸如相关成本如何得以合理分担、所涉知识产权权属如何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如何得到有效保护、多方主体合作的风险如何防范和分担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推进产教融合和可能承担责任的纠结使得一些学校对开展产教融合显得畏首畏尾。如果无法激活学校主导,可能会导致产教合作缺乏教育方向的引领,学校的教育使命和企业的利益追求难以平衡,从而难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服务教育目标,产教合作可能表面热络而实质不深。反之,激活学校主导地位,学校能有效地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理念引导产教融合,确保教育质量不被商业利益侵蚀,同时促进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市场导向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为学生提供真实的行业需求背景下的学习和实践机会,推动教育内容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同步更新,共同培养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因此,学校在产教融合中的主导地位是实现教育和行业深度融合、优化教育成果转化为行业竞争力的关键。
一是产教融合必须坚守服务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完善产教融合项目筛选机制确保产教融合“方向不跑偏、项目不落空”,即校企双方应当在符合学校“立德树人”方向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校企合作的机制,建立一个动态调整系统,确保合作模式能够随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灵活调整,细化专业设置和技能人才培养与供给、校企双师团队建设、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企业员工培训等为内容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清单,强调企业真实投入,评估学校合作能力,强化学校主导地位,使产教融合能够全面支撑“德技并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是产教融合必须坚守服务于高水平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学校应当建立以“学校—学院—专业—教师”为架构的学校产教融合工作组,将产教融合理念渗透到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服务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强化产教融合对接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对接企业需求、专业教师对接能工巧匠、教学内容对接工作任务、素质教育对接职业素养、能力考核对接技能鉴定、研发方向对接企业难题的机制,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在教书育人、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强化产教融合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校企合作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技术。同时,职业院校应积极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产教融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学校应当综合企业合作意向、协议签订、深度合作发展、合作成效评价、合作成果申报、决策分析设计等场景,将承诺引企资金不到位、企业考核评价后奖惩未跟进、实训室和研究所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合作项目列入负面清单,实现深化产教融合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管理,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最佳状态与合理方向跃迁,形成稳定有序的产教融合组织结构,推动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继而增强职业院校的办学适应性。
三是产教融合必须坚守服务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基于学校端优化办学供给结构需要,应当强化师资队伍的行业背景,引进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加入教学团队,或者通过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等,实行绩效导向、项目抓手、育人评价融合的“三位一体”教师下企业锻炼制度,引导教师在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中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在加强师资队伍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同时,促进自身能力提升,实现“校-企-师-生”互利共赢。
(三)激活企业主体,注入深化产教融合动能
产教融合中企业的主体性,是指企业在产教融合中作为活动主体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产教融合中较为流行的“校企双主体”理论或“政校行企多元主体”理论在实践上屡屡受挫,其重要体现是产教融合中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校热企冷”现象和普遍存在的“虎头蛇尾”现象。究其根源,则在于“多元主体间依然存在领导机制矛盾、动力矛盾、态度矛盾、向度矛盾和认同矛盾等”。[26] 在产教融合进程中,企业不仅是技术和资本的提供者,更是教育成果的直接受益者。企业作为技术应用和创新的前线,激活其主体地位能确保职业教育的实用性和前瞻性。因此,在未能有效构建“校企双主体”或“政校行企多元主体”中各主体间多重矛盾长效破解机制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探索“学校主导”前提下的“企业主体”机制,即通过更大限度赋予和激活企业主体性,有效破解企业在产教融合中作为活动主体的自主性、自为性和获得性。
一是增强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自主意识性。首先,在产教融合目标设定、合作方式确定、矛盾冲突化解、创新平台共建、知识产权共享等方面,应当确保企业拥有实质的决策权。这可以通过成立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理事长的产教联合理事会来实现——若实施校企双理事长制度,可以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产业学院院长。通过明确的章程及运营管理制度,并通过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创新“规则决策—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三级运行模式,构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确保企业的需求和视角被充分考虑和反映。其次,应当充分激发企业“出题者”的角色自主性,为产教融合平台建设、专业发展导向、人才培养定位、科技研发项目等提供需求牵引,以现场技术革新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技术瓶颈和产业共性问题为指引发布研发任务清单。同时,企业还需强化市场驱动力,整合高职院校知识驱动、企业技术驱动和产业场景驱动优势,为高职院校应用型科技研发提供成果转化空间,提高高职院校成果转化精准性和效率,校企共同构建衔接紧密、转化顺畅、协同整合的成果转化体系。高职院校应当与行业领军型企业共建对接产业链的专业群,每个专业对接多家优质领军型企业开展稳定长效合作,并至少建设1个混合所有制实训基地,将学校教育的宽基础和企业培训的专业化相结合,强化师资交叉互动、资源共用互通、信息融合互联。
二是深化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行为选择性。在传统的产教融合模式中,企业往往扮演着支持者或合作伙伴的角色。然而,强调企业的自为性意味着要让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扮演更为核心的角色,如成为课程的共同开发者、教育的提供者乃至研究的发起者;以企业的需求引导教育内容和方式,这不仅包括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资源的配置,还涉及到教学方法的创新,如项目式学习、工作场景模拟等。企业可以参与到课程设计中,确保教学内容不仅反映当前行业的最新技术标准,也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立企业实习基地,使学生能直接参与到企业项目中,实现学以致用。企业将其经济性与社会性融入高职院校的教育性和公益性,在维护提升企业利益与生产效率的同时打造社会责任承担者形象,实现知名度与美誉度的无形资产增值[27],亦可在产教融合中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促进校企之间创新要素的充分流动,提升企业创新机会发掘能力,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三是提高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利益可得性。首先,学校可以通过具体的合作项目为企业创造直接的经济回报。例如,可以设立合作开发基金,支持企业参与的研发项目;或者通过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使企业能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此外,学校与企业共同申请专利和技术成果,可以通过许可使用、技术转让等方式,使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其次,确保企业能够从合作中获得前沿技术和专业知识是提升其参与动力的关键。学校可以通过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共享实验设施和科研装备、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等,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通过定期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企业可以及时了解并掌握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从而加强其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最后,可以通过公共关系和媒体宣传,突出企业在产教融合项目中的贡献和成就,增强企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品牌价值。
(四)激活教师主力,厚植深化产教融合活力
与职业教育类型化相对应的是,职业院校教师应当具有独特的专业定位和专业化发展路径,特别是需要具备能够应对当前职业场域所特有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胜任力。但是,职业院校师资多来自于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长期沉浸于注重知识分类归纳和分层组织的学科逻辑知识,对具象化的职业内容、职业形态接触较少,难以快速的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28] 如果无法充分激活教师的主力角色,教学内容可能无法及时更新以匹配行业的最新需求,从而导致教育与产业实际需求脱节,影响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教育质量,教师的科技研发活动也可能脱离市场和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相反,若能有效激活教师主力地位,前述问题将迎刃而解。因此,激活教师主力不仅是提升教育与产业互动的关键,也是确保学校培养“有用的人才”和教师开展“有用的科研”的基础。
一是明确教师参与产教融合的岗位职责。这不仅涉及到教学任务,还包括与企业合作、技术研发、实习指导等多方面的职责。具体来说,学校需要制定清晰的职责指南和操作流程,确保教师知晓自己在产教融合项目中的具体角色和期望表现。例如,教师的教学职责应当扩展至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需根据行业发展动态调整教学内容;教师应参与企业的合作项目,与行业专家共同开发课程内容,将实际工作经验转化为教学内容,确保教材的现实适应性。此外,教师需进行针对性的学术研究,将研究成果与行业创新需求对接。最后,教师还应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与职业发展,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评估,提供实践中的指导与反馈。
二是构建教师参与产教融合的回报机制。学校应构建一套系统的激励和回报机制,以物质和非物质形式满足教师的职业需求和期望。首先,物质激励是激发教师参与产教融合活动的直接动力。学校可以根据教师参与的项目性质和贡献度,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例如,对于那些能够带来技术创新或显著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项目,应给予教师额外的奖励或研究经费。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教师进行产学研合作,特别是在申请国家或行业重大项目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次,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也是一个重要的非物质激励方式。学校可以为参与产教融合的教师提供晋升快速通道,或者提供更多的职务晋升和学术交流机会。学术认可和荣誉奖励同样是激励教师参与产教融合的有效手段。学校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对教师在产教融合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和认证,并将这些成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此外,可以通过设立“优秀产教融合教师奖”等形式,对教师的特殊贡献予以表彰,提高教师的荣誉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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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选刊】方益权 闫静:关于完善我国产教融合制度建设的思考
责任编辑:黄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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