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 《温州日报》温职院与温职专携手 筹建温州职教集团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12422   时间:2008年09月19日
  • (2009年9月19日《温州日报》姜瑜 报道)
      
      新学期,温职专的中专学生可以在学校里享受到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面授专业技能,而他们的课程学分也将得到温职院的承认。9月17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丁金昌,与温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陈剑锋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

      协议规定,双方积极筹建“浙江温州职业教育集团”,并以专业为纽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资源的集成与共享,双方共建共享校内实训基地,互聘共享优秀专业教师,互认学分。双方还实行多元联合培养,采取“3+2”(三年中职两年高职,毕业取得大专文凭)、“3+1”、“2+1”等。这样深层次的合作在温尚属首次。最让学生受益的是,中职学生可以享受到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先进的办学理念,还可以到办学实力强、办学设备先进的高职院校参加技能训练,实现技能方面的提升。

      温职院丁金昌院长说,通过高职与中职的深度合作,可以积极筹建温州职教集团,打造温州职业教育的“航空母舰”,带动温州职业教育发展,这是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职业学校和企业优势互补的职教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着共性,如育人模式、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方面,这样就可以在广阔的领域实现资源共享,精诚合作。对此,温州教育局职教处处长薛昭表示,温职院在取得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这块牌子后,已经为温州职业教育立了一个标杆,树立了一面旗帜。中职学校可以背靠高职这棵“大树”,突破一些“瓶颈”。


    相关链接:http://wzrb.66wz.com/html/2008-09/19/content_126946801.htm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2330300470510558k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329号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