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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违纪学生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可免予处分
  • 《温州商报》温职院试行“社团矫正”法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11447   时间:2007年03月21日
  • (2007年3月21日《温州商报》记者 潘晓静 通讯员 姜瑜 报道)

    商报讯 小林是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大二学生,由于早上有睡懒觉的习惯,小林上个学期旷了十多节课。按照学校规定,旷课十节以上要受警告处分。但是由于在“社团矫正”中,小林表现优异,一个学期后学校不仅取消了他的警告处分,还让他当学校文艺部部长。
      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计算机系和工商系,违纪学生可通过参加“社团矫正”活动,来逐步纠正违纪行为。自去年9月份开展试点这项工作以来,有42名违纪学生接受了“社团矫正”,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社团矫正”源于法律上的“社区矫正”,就是根据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轻重程度,在自愿的情况下,让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社团等学校集体活动。而在这期间,学生管理部门对他们的活动、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如果学生表现良好的话,学校会对违纪学生做出减轻处分、免予处分、提早解除处分等决定。

      小林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老师问我是否愿意接受‘社团矫正’时,我满口就答应了下来。”小林根据自己的兴趣决定去学校的文艺部。在文艺部工作的同时,他还每天早起跟辅导员一起监督其他学生的出勤情况。一个学期下来,他改掉了睡懒觉这个坏毛病,人也变得积极了很多。

      学生的违纪情况决定着学生去哪个社团接受“社团矫正”。在“社团矫正”的过程中,社团的辅导老师会对学生进行监督引导,定期找他们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同时,学校会做好保密工作,社团里其他同学是不会知道他是违纪学生。

      “社团矫正”的发起人苏跃飞老师说:“受处分后,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往往会情绪消极,自暴自弃,这个问题,用“社团矫正”这个办法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社团矫正’还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学校只有两个系试行。主要是针对那些有较轻违纪行为的学生。”

      计算机系和工商系这两个系的同学对“社团矫正”基本上持赞同态度。他们认为,能给违纪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比以往的直接处分要来得人性化。

      温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的张处长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利于大学生成长这两个大的前提下,学校可做一些有意义的探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推出的这个“社团矫正”,可以先在小范围内试行,但能否进一步推广还要待实践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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