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选调叶李娜同志到我校工作。现将叶李娜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欢迎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30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
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向校人事处、监察室(联系电话:86680062、86680328、86680069)反映。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