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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温州学研究“启华奖”评选公告(第一届)的通知
  •   浏览:4478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 各位老师:

    温州学研究“启华奖”是由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由温州黄孟啟蒲公英慈善基金会发起的全国首个地方学研究成果专项奖。为了表彰在温州学研究领域的突出成果,发挥优秀温州学研究者的示范作用,提升温州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一届温州学研究“启华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第一届温州学研究“启华奖”授奖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名。获奖者将被授予奖金、奖章和证书。每名获奖者奖金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由温州市黄孟啟蒲公英慈善基金会提供。若获奖者在评选结果公示前离世,则颁发启华温州学“特别荣誉奖”,不授予奖金;

    (二)若候选成果在终评时,得票数排名前十五,但因名额限制未能获奖者,可直接进入第二届“启华奖”终评环节;

    (三)凡提名的成果获奖数排名前十的提名者将被授予启华“伯乐奖”。

    二、评选要求

    (一)凡自2002年1月1日(该年度温州市委提出研究温州学)——2017年12月31日内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属于温州学研究范畴内的著作,包括专著、译著等。

    (二)成果署名及时间认定:著作类成果,以著作版权页的署名和出版时间为准。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1. 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署名人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社科研究成果;2. 文艺作品、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新闻报道等;3. 辑录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4. 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研究成果;5. 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及剪辑转抄的资料书等非科研成果。

    三、评选办法 

    (一)启华奖实行提名制度。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应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3.在双一流高校及学科任教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依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4.在世界前200名高校任教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依据2024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5.2000年(含)以后获得省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6.其他经执委会特别认定的知名社科专家。

    (二)提名要求

    1.每位提名专家可以提名1-3项候选成果。2.提名专家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者的真实情况,按照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如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今后提名资格。3.提名专家自动成为启华奖评审委员会成员。提名专家可以自荐成为同年度启华奖候选人,但同时失去启华奖终评委员会委员资格。4.获奖成果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5.启华奖执委会负责启华奖提名专家的遴选和组织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温州市黄孟啟蒲公英慈善基金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承担。

    四、提名材料

    提名专家必须完整填写《启华奖提名表》,并给出客观公正详实的提名意见。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1.填写完毕的《启华奖提名表》Word格式文件和签字盖章完毕的PDF格式扫描件以及成果相关获奖等支撑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2.支撑材料只需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获奖、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著作版次印数等。)3.支撑材料按照(1)获奖;(2)转载、引用;(3)书评、兼评、消息;(4)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5)著作版次印数等顺序制作成pdf文件。4.《启华奖提名表》可从评奖公告链接内下载。5.以上各项材料请寄到温州市社科联办公室,并将各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提交截止日为2024年4月15日(以投递日期为准)。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zvtckyc@163.com和正德楼515(联系人:郑紫妍;联系电话:86680016)

    五、以上评选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启华奖执委会负责解释,并授权相关媒体或会议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温州学研究“启华奖”执委会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968555 

    联系邮箱:wzsklxx@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69号市政中心3号院11号楼5楼

     

    科技开发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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