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文化温州和社科强市建设,促进社科普及工作群众化和规范化,根据《温州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和市社科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以社科知识的普及、宣传、培训为主要任务,且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场所。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相对固定的社科知识普及、宣传、培训场地,有相应的科普活动经费,能常年或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
2. 具有相应的社科普及组织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社科普及工作年度计划;
3. 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有效载体,能借助社科讲座、音像材料、文字、图片资料、人工智能等手段普及宣传社科知识;
4. 接受温州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能积极承担相关社会科学普及任务,参加省、市组织的社科普及周活动。
三、申报和命名
1.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2023至2024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和活动材料(工作总结、相关台账、2024年计划、声像资料等);(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2. 以上材料需准备电子档一份,纸质材料(《申报表》需盖章版)两份。
3. 所有材料由县(市、区)社科联或高校社科联统一打包报送至市社科联。
4. 市社科联根据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条件和标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对被评为“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将统一授牌。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级有关单位负责,每个县(市、区)、高校社科联和市直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2. 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
联 系 人:郑紫妍
联系电话:86680016
邮箱:wzvtckyc@163.com
地 址:正德楼515
附件: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附件.docx
科技开发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