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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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2031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文化温州和社科强市建设促进社科普及工作群众化和规范化根据《温州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和市社科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以社科知识的普及、宣传、培训为主要任务,且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场所。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相对固定的社科知识普及、宣传、培训场地,有相应的科普活动经费,能常年或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

     2. 具有相应的社科普及组织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社科普及工作年度计划;

    3. 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有效载体,能借助社科讲座、音像材料、文字、图片资料、人工智能手段普及宣传社科知识;

    4. 接受温州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能积极承担相关社会科学普及任务,参加省、市组织的社科普及周活动。

    三、申报和命名

    1.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20232024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和活动材料(工作总结、相关台账、2024计划、声像资料等);(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份)。

    2. 以上材料需准备电子档一份,纸质材料(《申报表》需盖章版)两份。

    3. 所有材料由县(市、区)社科联或高校社科联统一打包报送至市社科联。

    4. 市社科联根据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条件和标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对被评为“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将统一授牌。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级有关单位负责,每个县(市、区)、高校社科联和市直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2. 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于2024630日前报送市社科联。 

      人:郑紫妍

    联系电话:86680016

    邮箱:wzvtckyc@163.com

        址:正德楼515

     

    附件温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附件.docx

     

                                   

     

                                科技开发处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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