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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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浏览:3028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温州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根据《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验收范围为2023年度立项的温州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社科赋能温州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预立项)瓯江青年专项课题往期未结项课题(延期、二次验收等情况统一清理),课题结题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2.“社科赋能温州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预立项、往期未结项课题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430(不可延期)。其他课题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该类课题如本次结题尚未完成,自动延期至2024年9月10日前申报,参与第二次结题,无需递交延期申请)。

    3.结题课题按照申报时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要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题材料齐全的可免于评审: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已正式公开出版;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2A以上期刊发表一篇(参考最新版《温州大学学术期刊(著作)定级标准》)或市社科联刊物《温州学刊》发表一篇;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温州社科成果要报》等录用刊发,或获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④其他市社科联认定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

    5.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匿名评审形式进行。

    6.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发文确认并颁发市社科联结题证书,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7.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予以撤题并返还已拨经费的结余部分;未提交成果的课题,予以撤题并返还已拨所有课题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

    提交材料: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②结题成果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③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④免于评审的依据(录用情况证明等)复印件、电子版各1份。

    (二)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

    提交材料: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件2份、电子版1份;②结题成果书面材料4份(匿名2份,不匿名2份)、电子版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③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件2份、电子版1份。

    以上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请注意: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需由单位科研处审核校对后,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盖章;论文(专著)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可先提交论文(专著)初稿和刊用通知。匿名材料中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将取消验收资格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请将结题纸质材料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中,并贴上该课题结题审批书(附件1)封面。结题电子材料文件夹应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容包含结项审批书、成果要报、研究成果、结题汇总表。所有材料检查完整后报所在单位。申请结题所需材料可至温州社科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wzsk.gov.cn/

    2.课题承担单位:请汇总相关课题结题材料后报市社科联,纸质材料统一邮寄,电子材料发至邮箱。结题汇总表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社科赋能专项课题、瓯江青年专项课题、往期未结项课题五个类别汇总,电子材料以分表形式汇总课题文件夹请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 系 人:郑紫妍   联系电话:0577-86680016

    电子邮箱:wzvtckyc@163.com

    联系地址:正德楼515室

     

    附件:1.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x

    2.社科成果要报.docx

    3.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科技开发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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