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一学年以来,各级学生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身作则,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广大同学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表扬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
二、评选对象
各寝室长、各班委、团支部委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各校级学生组织干事以上(含干事)干部、社团干部干事。
三、评选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二)在2023/2024学年担任班级、二级学院、学校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热爱班级建设和社会工作,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
(三)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各门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学业成绩列班级50%内。
四、评选及表彰程序
(一)各班、各支部召开班会或支部大会,按本班学生人数的6%选举产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团总支择优推荐校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1-2名优秀寝室长作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预备人选,报二级学院团总支。
(二)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推荐选举产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院学生干部总数的25%,推荐选举产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院学生干部总数的5%。
(三)各校级学生组织召开校学生干部会议,评选产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校学生组织干部总数的25%,推荐选举产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校学生组织总数的5%。
(四)各级团学组织评出的优秀学生干部,须填写《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并经过二级学院公示后于2024年12月27日前上报校团委,由学校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各二级学院根据发文的名单组织召开本单位优秀学生干部表彰会议。
五、注意事项:
(一)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经审定,取消荣誉称号。
(二)推选的优秀干部,如有争议,校团委在一周内受理投诉。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榜,联系电话:86680158。
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统计表
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统计表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关于评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docx